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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5浏览: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深化产教融合,提升我校教师综合素质能力,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项目属于省级高校人才项目体系范畴,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建设期内,教师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或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在企业挂职实践。

    二、重点任务

    (一)教师赴省内外企业挂职实践,主要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管理等工作,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岗位任务由挂职企业和学校结合实际商定,并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

    (二)教师深入参与企业一线工作,亲身体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在企业中淬炼自身专业素养,熟悉和掌握工作流程和专业实践技能。

    (三)教师发挥自身学科专业优势,校企联合打造科研创新团队,主持或承担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应用研究、科技攻关、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成果推广、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等工作,为企业生产和研发贡献力量。

    (四)教师及时将企业挂职实践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能力,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入教学内容,促进专业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有针对性地培养产业亟需人才。

    三、申报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在岗理工科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能够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自愿从事挂职工作。

    (三)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及以上。

    (四)学有专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挂职岗位所必需的业务及管理能力,教学改革、教学科研工作成效明显。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适应挂职岗位工作,担任“科技副总”“双链融合专员”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申报限额

    全校可推荐5项,各学院限报2项。

    六、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PDF版)。说明申请人选基本情况、遴选过程、推荐意见、推荐排序等,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汇总表(EXCEL版,附件1)。重点汇总申请人现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拟挂职企业、拟挂职岗位,简述申请人主要代表性成果(限300字以内)和拟在挂职岗位开展的教科研和技术服务等工作(限300字以内)。

    (三)申报书及支撑材料(WORD版和PDF版,附件2)。申报书中相关栏目须签字盖章,所填写的内容须附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2.申请单位或申请人与拟挂职企业的校企挂职协议或拟挂职意向协议扫描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教科研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扫描件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4.申报书中其他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

    5.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按照“学院推荐、学校和省级双层遴选、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已有的产学研合作平台资源,积极拓展优质合作企业,联系和落实挂职实践企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各学科专业团队以及教师本人可主动联系和落实挂职实践企业,经学校审核后列入学校计划并优先推荐。学校组织校企专家对教师申报项目进行遴选。

    (二)通过公示确认的项目,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结项验收要求,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验收和公示,并以正式报告形式将项目验收情况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备案。对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履约完成挂职实践任务的教师,应及时撤销项目,并报人事部备案。

    (三)本次申报只接收电子申报材料。请各学院将各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逐项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按“学院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在此基础上,将推荐报告、汇总表、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逐项建立文件夹,再合并成一个新文件夹后压缩,以“学院名+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八、结项验收

    项目建设周期内,挂职教师须对照申报书和校企挂职协议,认真完成既定任务;项目建设期满1个月内及时向学校提交结项报告。学校组织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出现教师不能按要求结项的,将相应扣减该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取得以下成果1项及以上的,项目结项验收方可认定为合格。

    1.与挂职单位合作成功申报三类以上教研、四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挂职单位委托研发、咨询类横向课题1项,有一定额度的到校研究经费;

    2.主持合作公开发表三类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

    3.主持合作开发二类课程1门(担任主讲人)或联合出版教材1部(担任主编或副主编),或联合企业编制地方、行业、国家标准1个;

    4.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2项(均为第一位专利人);

    5.负责撰写的调研(咨询)报告、技术成果被挂职单位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以上教科研及实践等成果均应与挂职实践工作内容相关,成果分类参照我省现行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分类。

    九、支持政策

    (一)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在企业挂职实践。挂职期间,挂职教师的一切人事关系不变,在工龄、教龄、任职年限、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学校其他在岗教师同等对待。教师挂职结束回学校后,一般应回到原岗位工作,承担原有工作任务;若发生专业、课程变动等情况,应优先按挂职教师意愿安排相关工作。

    (二)挂职实践工作结束之后,教师应向学校提交挂职工作总结报告和《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附件3),由学校人事部归入其个人档案,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三)对参加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的教师并在项目结项验收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高端人才引育行动等人才项目申报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对教师在项目建设期内的企业挂职锻炼经历,可在“双师型”认定中作为教师行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实践工作经历。

    (四)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经历为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学校将常态化开展。获得省级遴选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享受项目经费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暂行规定》(淮职人事〔2018〕11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补助。

    请各二级学院最迟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部,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肖洁,联系电话:6656817。


    附件:1.安徽省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安徽省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申报书

              3.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02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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