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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1浏览:

    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专业素养,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515号)精神,现开展我校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认定标准》。

    二、认定范围

    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校内兼任专业课的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参照实施。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需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及提供截止时间为2025331日的支撑材料。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单位(部门)初审。各单位(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向校人事部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有关支撑材料。

    (三)学校审核。学校组建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评议,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贯力度。开展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双高计划”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认定办法》《认定标准》的宣传解读,确保每一名教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坚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部门)强化规范意识,严格依据《认定办法》《认定标准》开展认定工作。同时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使用假材料、假证明申报的个人,学校将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肃问责。

    (三)按时报送,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部门)请在425日前将《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和有关支撑材料按照《“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的相关要求》(附件3)整理好报送人事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按照《关于印发<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的通知》(淮职人事〔20249号)文件要求,我校教师若要申请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须先取得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所需文件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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