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现就学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由学校人事部负责组织申报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的人才项目,主要包括: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结项材料
(一)材料内容
1.《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2.《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
3.支撑材料(按照附件3中的要求制作,主要包括原始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结项报告、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在2022年5月31日前统一报送人事部,其中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支撑材料合订),附件2一份,支撑材料一份,附件1、2电子版以及附件3扫描版发至肖洁协同办公平台,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结项的具体要求要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承诺执行,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审核申请结项材料。
(二)在项目结项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其它与项目结项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附件4)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2.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
3.支撑材料制作模板
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